驾驶员违规处罚二 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暂扣、吊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一)对投诉人、举报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实施威胁、恐吓或者进行其他打击行为的;
(二)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的;
(三)驾驶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出租汽车**设施设备,或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相似的网约车从事运营服务的;
(四)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与监管平台无法对接,仍从事营运服务的;
(五)运营服务中有暴力行为,对乘客或执法人员造成人身伤害,重庆滴滴*,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六)暴力冲撞行政,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七)违反本办法*二十条*(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项规定的。
1.从业资格证发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
具备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较近3年内连续从事运营服务,诚信考核等级均达到AAA级,且符合*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经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可以不经过考核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在主城区外单一行政区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驾驶员从业规定 网约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内禁止吸烟;
(三)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施设备;
(四)向乘客提供经本市*部门监制的发票;
(五)不得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事巡游揽客;
(六)不得使用失效、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服务;
(七)不得爽约拒载、途中甩客
(八)按照合理线路或乘客要求线路行驶;
(九)不得议价、违规收费;
(十)不得进入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设置的巡游出租汽车候乘站点;
(十一)发现乘客在车上的遗失物,重庆滴滴*,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监督检查
1. 执法机构执法检查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涉嫌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调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从业人员、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三)查询、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合同文本、协议、电子数据、会计账簿等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采取证据登记保存的措施。
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重庆滴滴*,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机构的调查。
2.管理机构职责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设和完善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当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以及乘客评价信息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