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违规处罚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调查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综合执法补充规定 本办法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
2.名词解释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重庆合法滴滴司机,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三)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四)主城区,是指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
(五)经营区域,包括主城区经营区域和主城区以外单一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的经营区域。
车辆审核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十二条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在主城区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服务区域登记为主城区;在主城区外区县(自治县)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服务区域登记为所在行政区域。
个人申请办理网约车车辆营运手续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重庆合法滴滴司机,并具体从事网约车服务。
1.网约车营运要求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设置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相似的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
(二)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计价器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设施设备;
(三)网约车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与监管平台实现直接对接。
2. 报废规定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车辆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达到的标准报废。
经营行为
1.主体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运营安全,**乘客合法权益。
2. 车辆管理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重庆合法滴滴司机,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3.驾驶员管理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驾驶员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应当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驾驶员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